研究院正在發展的編輯方針,以重視證據、公允重建論證,以及知識上的責任為基礎。
來源與詮釋
紀錄片與實質性專論應說明其事實主張的資料依據。詮釋性論證應清楚呈現證據如何連結至結論,並納入重要的限制條件與競爭性解釋。
歷史脈絡
圖片、錄音與文獻應獲得準確描述。說明性素材應與所討論事件或人物的直接紀錄加以區分。成品應附上歷史資料與影像出處。
批判與歧見
呈現他人論證時,應讓其認真支持者也能認可該論述的準確性。有意義的歧見,應指出具體主張、前提、推論或價值,並說明爭議所在。
作者與審查
應說明參與者及其角色,並準確交代作品的審查狀態。本網站創院版的入門文章皆為編輯草稿,不應被視為已經同儕審查的學術作品,或已定稿的研究成果。
更正機制
對實質性的事實錯誤,應予以更正並清楚說明修改內容。聯絡服務開放後,讀者將可向研究院提出更正意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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